市场监管人员对自行车商家进行专项检查。
据悉,今年以来,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63批次,发现11批次不合格产品,均已对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开展后续处理,并追溯相关生产企业责任。
下一步,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打击力度,严厉查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,从源头上防范有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
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各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生产经营单位,省内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生产企业必须车、池产品合格并赋“浙品码”出厂,实现“车码”中有池码信息,“池码”中有车码信息,做到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;省内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销售企业注册“浙江e行在线”,将车、池扫码入库、扫码销售,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确保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,严禁出现“道具电池”;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对车辆、蓄电池扫码核验,同时车辆、电池、所有人信息集成关联绑定,发放“码牌合一”的数字化车牌,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,将无法上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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